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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06-01 来源:不详 点击量: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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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6】3号)有关要求,继续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扶危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加“慈心一日捐”活动,关心关注社会困难群体,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效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原则


  (一)扶贫济困原则。重点帮扶救助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群众,多渠道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高贫困群体生活水平。


  (二)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慈善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坚持自愿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尊重捐赠人意愿,立足于倡导和动员,不下指标、不搞摊派,实行单位和个人自主捐赠。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含各类企业)和干部职工及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范围注重向基层延伸,扩大社会捐赠覆盖面。


  四、捐赠形式


  1、现金捐赠。直接以现金或者银行汇款参与慈善事业。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企业捐赠不少于1天的利润,机关和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办公经费。


  2、设立基金。企业设立认捐基金、冠名慈善基金、城乡居民设立互助基金、个人(家庭)小额冠名基金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


  3、定向捐赠。倡导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总会确定的捐赠项目定向捐赠。


  4、微信平台捐赠。通过手机登录潍坊市慈善总会微信平台,使用微信方式捐赠。


  2020年度全市纳税前200名的企业,应积极带头设立慈善基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支持、参与慈善活动,助力慈善事业发展。


  五、募集资金使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捐款用于救灾济困及慈善日常救助工作,慈善基金根据基金协议使用,定向捐赠根据定向捐赠协议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慈心一日捐”捐款。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举行“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上属驻潍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二)捐赠接收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各级慈善组织按规定渠道做好捐赠接收工作。各县市区每周一次将接收捐赠数额报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负责全市捐款的统计核对、信息上报和对外发布工作。


  (三)总结阶段(7月下旬)。总结“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七、优惠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心一日捐”工作,层层发动,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负责相关市直部门、单位的捐赠活动;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所属市直系统(含企业)的捐赠活动,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市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驻潍部队的捐赠活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负责组织好本地的捐赠活动。


  (二)加强捐赠资金接收、管理和使用。市直部门、单位慈善基金的设立和慈善捐款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管理与使用。市直部门、单位及市属企业和个人设立基金的,要与市慈善总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市直部门、单位及市属企业和个人(包括退休人员)的捐款,由本单位于7月20日前统一交市慈善总会联络服务中心(原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基金的设立和捐款的接受,由县级慈善总会负责接收、管理与使用。各级慈善总会要严格按照《潍坊市慈善总会系统自律办法》的规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搞好跟踪报道。在有关新闻媒体开设慈善栏目,定期公布捐助情况及需救助对象,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助活动。


  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具体事宜,请与市慈善总会联络服务中心联系。办公地址: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868817,“慈心一日捐”扶贫专户,银行户名:潍坊市慈善总会,开户行:潍坊银行院校支行,账号:80203000142101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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